南阳市人民政府发布 《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措施》

发布者:李超发布时间:2026-06-17浏览次数:10


南阳市人民政府发布

《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措施》

526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文件》指出,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科研项目,对获批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按照国家、省拨付经费的3%-5%给予资金支持,单项支持最高50万元。围绕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每年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10项,大力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发对主导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实施基础研究专项。市财政围绕主导产业战略需求设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专项、软科学研究专项等经费100万元,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研发为重点,着力提升原始创新和科技决策支撑能力。支持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的创新联合体,对于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创新联合体视运行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鼓励创新联合体牵头设立产学研联合基金,支持其联合攻关、协同创新、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科技合作,共建科技合作平台。

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并视运行情况给予资金支持。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根据财力情况,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智慧+科技示范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等,视运行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等,视运行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等申报国家、省科技进步奖,对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将专利按照“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模式许可给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使用。对购买先进技术成果进行转化、产业化的,视转化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